辛巴燕窝事件最终裁决 燕窝品牌方故意错误引导 将支付3035万赔偿款

发布时间:2021-07-19 11:14:00 0 次浏览

半年时间过去,辛巴燕窝事件终于迎来最终结论。据报道,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就沭阳和翊信息有限公司(辛选集团旗下公司,以下简称“和翊公司”)诉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融昱公司”)一案作出终局裁决:确认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作出虚假、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,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赔偿款、赔偿损失。

辛巴队相关负责人证实了上述事实。“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”事件从11月初开始发酵,当时有网友在购买了辛巴徒弟“大漂亮”推销的燕窝后,在网上质疑其实是糖水。

而后,“打假人”王海在微博中晒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的一份报告,并下结论称,直播间中所售卖的即食燕窝就是糖水而非燕窝,还指出该产品的定位为风味饮料,不是燕窝。

在遭到网友质疑后,辛巴曾用直播实验的方式试图自证清白,但很快被“打脸”。成分上,产品蔗糖含量达4.8%,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%,蛋白质含量为0,并且100克里含有的功效物质燕窝酸价值仅有人民币0.07元。

27日下午6时左右,辛巴团队在微博上对此次燕窝事件道歉,并发表事件处理方案声明。辛巴承认,在直播间宣传的智明品牌燕窝,发现每碗燕窝成分不足2克,确实有夸大宣传成分。同时,辛巴方政府宣布了先行进行赔付工作计划,对购买了燕窝的消费者可以承担假一赔三的责任,共计赔付成本金额将超过六千万。

2020年12月23日,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对“糖水燕窝事件”的调查结果,以“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,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”为由,对辛巴旗下“和翊公司”罚款90万;“融昱公司”为“和翊公司”直播活动提供的“卖点卡”,以及在“茗挚旗舰店”网店发布的内容,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,加上“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”,罚款200万,吊销营业执照。

因认为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等资料存在虚假信息,误导涉事主播进行了夸大宣传,和翊公司于去年12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:要求融昱公司支付其先行承担的赔偿金,并就“夸大宣传”等欺诈行为象征性赔偿损失1元。

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6月30日的裁决书认定还原的案件事实:融昱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了案涉产品的成分比例,对和翊公司进行了误导,和翊公司基于融昱公司的误导作出了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。依据和翊企业的申请,裁定融昱企业象征性赔偿和翊企业损失1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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