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 性教育很重要

发布时间:2021-07-20 11:50:00 0 次浏览
关键词: 未成年 性侵 性教育

近日,著名男歌手吴亦凡陷入舆论漩涡。一位女网友爆料吴亦凡用各种方法寻找、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,并表示除了自己还有其他女性受害者,包括未成年人。7 月 19 日,吴亦凡发布声明,对这些指控进行了否认。工作室发声明称该女生造假,已报案。吴亦凡与都美竹风波持续发酵,多家与他合作的品牌方隐藏官宣吴亦凡代言的微博。目前,一些品牌与吴亦凡合作,相关的宣传内容也被删除。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讨论,也有很多不同意见。

未成年人过早有性生活的,这个现在的性器官还没有发育成熟,频繁的性生活会造成性生殖系统的抵抗力降低,宜患生殖系统疾病。引起泌尿系统感染,早泄,前列腺炎等等情况,同时也可能造成神经衰弱,精神萎靡的情况,建议最好是不要过早性生活的。如何最有可能阻止年龄差距很大的成年男性,特别是”有特殊职责的人” ,与未成年人发生亲密关系?14岁“性同意”年龄是否应提高?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?

如何避免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?

一定要认识到,性教育不是洪水猛兽,性侵害、性骚扰才是;再进一步说,性无知、性欺骗才是孩子们缺乏防卫意识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的源头。

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眼中的天使,无论是男还是女孩,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是父母最最珍惜的宝贝。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,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近几年,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处于高发态势。

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。明确将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害的防控纳入专项保护。除女孩子极易成为性侵对象外,“性侵男孩”话题在近几年也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。分析原因,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对儿童性安全教育普及力度和深度较为欠缺,三方力量的不平衡,加之儿童自身社会经验不足等,均易导致儿童成为性侵害的高危受害群体,儿童性安全教育普及有待加强,基于以上种种,我们在此将介绍一些法律知识,让未成人学会判断什么是性侵害,如何远离、避免性侵害的发生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罪名包括强奸罪、猥亵儿童罪、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、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、引诱幼女卖淫罪。教育孩子,判断或认定性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。

正确的理论思路是预防为主、防控结合,用有力的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是正确的选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38条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都有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犯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专章节规定了包括强奸罪、强制猥亵罪、猥亵儿童罪、强迫卖淫罪等的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罪名。构成犯罪、社会危害性较大的,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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