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疫阶段禁止聚众活动 扬州一居民开棋牌室被行政处罚

发布时间:2021-08-03 10:50:00 0 次浏览

7月31日15时许,广陵公安分局李典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,辖区李典镇居民刘某家中有人聚众打麻将。接报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被告发地位系住民刘某在家中开设的棋牌室,且正处于营业状态,王某、黄某、严某等四人正在打牌。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通告,自7月28日起,扬州主城区范围内的娱乐场所、室内文化体育场所、培训机构、托育机构、室内宗教场所、洗浴中心等一律暂停开放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,刘某仍为他人提供娱乐场所,其行为已构成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状态决定和命令的拒不执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规定:依法对刘某进行行政处罚,对参与打牌的4人进行口头教育。

疫情当前,公安机关提醒所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经营业主,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同时警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,减少人员聚集,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,做到对自己负责,对家人负责,更对社会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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