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6月27日上午7时左右, 65岁的淮安某区居民陆女士在家中突然发病,陆女士家人从早晨7时左右发病一直拨打120急救电话半个多小时均无法接通。在此期间,陆女士的家人也拨打了110,警察到达现场拨打120也无法接通。
因陆女士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、心功能Ⅲ级、支气管炎等病,突发疾病,这让陆女士家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,家人于是通过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到急救站,但是,当120急救车在7点50分左右到达陆女士家中时,医生检查后当场宣布陆女士已死亡。事后,陆女士的家人得知,6月27日上午6时至14时,陆女士所在区急救站周围停电。
据介绍,急救中心、急救站分别是自力法人。陆女士的家人在她家打了120个急救电话,应该由陆女士居住的区急救站接受。但是,急救站于事故当日上午 6 时开始因周边故障停电,停电导致 120 急救电话转换装置、分拨电话无法使用,因此陆女士家人上午 7 时许持续拨打 120半个多小时均无法接入急救站的固定电话。
正由于120急救电话一直无法接通,导致陆女士损失最佳急救时机,觉得120急救中心与急救站等单位应对陆女士的死亡承担责任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,申请对方补偿陆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9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