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亦凡案检方批准逮捕意味着什么?法律视角为你解读

发布时间:2021-08-17 10:57:00 0 次浏览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,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。检方传递中吴某凡即吴亦凡,控方的一句话通知传达了什么信息?

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,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相关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;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,应当予以逮捕。

在程序上,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,应当书面请求批准逮捕,并连同案卷、证据一起提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,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,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根据检察官的通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被逮捕,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: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通奸的,依照强奸罪的理论从重处罚。
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的;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(五)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;(六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
可见,如果强奸罪构成犯罪,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刑的起点是三年有期徒刑,如果存在前述加重情节,起点是十年有期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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